接《中共贵溪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备案文苑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贵组干字〔2021〕49号)文件:
文苑婧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王 平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王明青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冯玲丽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肖文娟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滨江检察室副主任;
陈佩瑜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雷溪乡检察室副主任;
万文珏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金屯镇检察室副主任;
刘新亮同志任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泗沥镇检察室副主任;
免去王平同志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文华同志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泗沥镇检察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