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共贵溪市委关于冷颖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贵委〔2021〕147号)文件:
徐凯同志任中共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陈文华同志任中共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雷溪镇检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振华同志晋升为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二级主任科员;
徐连菊同志晋升为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