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逢问必录”成为绝大多数检察人员行动自觉,推动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知晓率。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贵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3年三季度,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部门负责人填报4件,一般干警填报5件。
贵溪市检察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始终坚持“逢问必录”,在关上打探案情、说情干预“后门”的同时,充分打开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的“前门”,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