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0日
贵溪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
就刘某林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种植变绿现场进行回访
检查刘某林种植树木情况
涉案荒山上已种植1万余株小树苗
1.基本案情
2024年5月,刘某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砍伐工人在其承包的贵溪市某镇一山场非法砍伐林木。经鉴定,刘某林滥伐林木山场面积20余亩,林木蓄积50余立方米,造成碳汇价值损失10561元。
2.滥伐判刑
2024年10月17日,贵溪市检察院以刘某林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刘某林缴纳碳汇价值损失10561元,并按照林业技术要求自行修复生态环境。贵溪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判处刘某林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缴纳碳汇价值损失10561元并按照林业技术要求自行修复生态环境。
3.荒山“变”绿林
刘某林及时缴纳碳汇价值损失10561元,并在判后主动联系第三方设计单位制作《山场原地修复实施方案》。今年开春,刘某林用行动弥补曾经的过错,叫上家人和亲朋好友一起上山补种树苗,将荒山“变”绿林。
在回访现场,刘某林激动的握着检察官的手说:“感谢你们的教育,让我认识到砍树的错误,现在我已按照林业技术要求,栽种了15000多株松树苗,这里很快就会恢复一片绿林了。”
办理一案 教育一片
回访结束后,检察官们来到刘某林所在的村委会,与法官、森林公安干警、乡镇干部一同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进乡村”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同时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案例宣讲,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守法、护法、用法,保护好我们周边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