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信江河畔,活跃着这样一群女检察官。她们平均年龄35岁,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达90%,她们美丽、时尚、敬业、活泼,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状态,一直英姿飒爽地奋战于检察事业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赞誉,涌现了一批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业务尖子、办案能手、三等功荣立者、全省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她们,就象一条绚丽的彩虹,在贵溪检察事业中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一、严管厚爱,脱颖空间宽而广。
女检察官们进步成长的点点滴滴无比凝聚着该院党组的严管厚爱。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女干警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努力营造一种使女干警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为女干警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机遇。一是在干部任用中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男女一视同仁,鼓励女干警建功立业,精心选拔一批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女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6名女干警先后担任中层干部,女性中层干部所占比例30% ;二是在职级待遇上关心女干警,2008年以来女干警中有1名被提拔进党组班子,3名被任命为副科检察员,5名被任命助理检察员。三是加强年轻女干警的培养,先后选派15人分别参加各级机关学习。为此,该院妇委会多次被贵溪市妇联评为妇女工作先进集体,荣获贵溪市妇联组办的“伊丽纱白”杯时装表演大赛优秀组织奖,荣获贵溪市庆“三八”女子趣味运动会体育风尚奖等荣誉。
二、凝聚合力,共创佳绩和谐美。
该院抓住女干警感情细腻这一特征,细化思想政治工作,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思想上启发女干警,用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女干警,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关爱女干警。该院现有女干警20名,这是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严谨的队伍,但是由于年龄结构差异大,又分散在十多个科室,工作都较忙。各自的岗位不同,性质不同,要组织起来搞集体活动,有一定难度。但是,女干警牢固树立团队意识,从未有骄傲情绪,而是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氛围。无论是在集体活动期间,还是在平常业务工作中,女干警们均表现了良好的素养,积极参与,共同出谋划策。在贵溪市纪委举办的廉政歌曲大奖赛中,由于各项业务繁重,没有时间练习,也难于集中,但是该院女干警挺身而出,表现出了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出点子,想办法,使大家在最短时间内演唱达到最佳效果,最后该院进入决赛,并取得了三等奖,展示好良好检察官形象。在举办“我与检察事业”征文演讲比赛中,二名女干警分别获得一、二等奖;在贵溪市公诉人律师参加的“诉辩大赛”中,二名女干警分别获得“最佳辩手”“优秀辩手”称号; “三·八节”期间,贵溪市院妇委会组织开展了以“传承雷锋精神,关爱留守儿童”为内容的走访慰问活动。先后组织全院女干警来到浏口镇新溪小学、逸夫小学,为孩子们送去价值4000余元的科普、名著、励志成材类书籍、书包、文具以及体育用品,这是该院妇委会响应院党组号召,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所做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看到孩子们好奇又感激兴奋的眼神,检花们内心更加充实,笑靥更加灿烂。
三、群舸争流,铿锵玫瑰别样红。
全院女干警开拓创新、建功立业的热情高涨,建功立业成了女干警的主流追求,女干警一直牢记“有为才能有位”这一口号,立足本职,兢兢业业以坚忍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于检察事业中,惩凶顽,除腐恶,净风气,扶正气,她们用真情和汗水,唤醒泯灭的良知,挽救迷途的浪子,抹净蒙垢的心灵,给社会带来安宁和祥和,在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检察事业中“巾帼英雄”、“女中豪杰”脱颖而出。该院20名女干警中有16名共产党员。女干警在勤奋工作同时,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她们中有3名为硕士研究生, 15名拥有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以来共有 40多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在贵溪市妇联“巾帼荟萃颂和谐”表彰会上,邓迎红、张蔚、周美蓉,龚乐梅、张燕华分别获得了“十佳女法律工作者”“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妇女工作特别贡献奖”称号。
龚乐梅:胜似男儿的铁丽人
龚乐梅同志是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办公室主任。她二十年如一日,像一颗锲而不舍的钉子,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检察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一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鹰潭市优秀检察官,多次层层级级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
作为一名非科班出身的高中毕业生,龚乐梅同志从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的第一天起,就立足岗位,虚心好学,先后完成了大专和本科法律学专业课程,成长为一名胆大心细、机智果敢的优秀检察干警,她先后主办和参与调查案件数百起,无一错案。
为了当好一名合格的“大管家”,多年来龚乐梅养成了早上班晚下班的习惯,手机随身带,二十四小时开通,全天候“营业”,即便是大家都休息的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她也是随叫随到,从无怨言。近几年来她撰写文字材料50余万字,先后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稿20余篇,地市级发稿50余篇,《贵溪报》发稿100多篇。
龚乐梅同志生性是个乐天派。在检察院二十年,她先后在法纪科、公诉科、政研室、办公室工作,每一次岗位的调动,她都自觉服从组织上的安排,照顾到大局。面对各种诱惑,她始终保持着一颗平常心,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地工作,在充实和平凡中找寻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快乐。
张燕华:刚柔并济的女科长
二十年来无论是从事办公室工作,还是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政工工作岗位上,真正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真诚无私的奉献诠释了优秀女性的内涵,实践着无悔的价值追求,树立了良好的女检察官形象,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信赖。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被鹰潭市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官称号,并二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统计员,被鹰潭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评为信访先进个人,被贵溪市妇联授予十佳优秀女性、三八红旗手、优秀妇干等称号。
从1996年始兼任检察院妇委会主任以来,工作中能够解放思想,大胆开拓,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体女同志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共同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检察院妇委会多次被贵溪市妇联评为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在担任控申科副科长期间,积极推进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认真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参与初查案件4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参与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7件,为贵溪市检察院创建成“全国文明接待室”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现在政工岗位上,以有心于事、耐心于事、热心于事的踏实工作作风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等困难,边学边干,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撰写了大量的文字材料,在各类报刊杂志刊登约100余篇文章
邓迎红:护法为民的女使者
邓迎红用恪尽职守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展现了一名女检察官嫉恶如仇、护法为民风采。她自毕业分配到检察院,一直奋战在办案第一线,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到检察员、中层领导,每步成长历程都深深烙上她踏踏实实的脚印。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执法“窗口”,专业性强、综合素质要求高、程序纷繁复杂、工作难度大,邓迎红同志从1998年调入该科至今,一干就是14年,在这期间,她审查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在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年年办案数量居科首位。审查中,发现并纠正错、漏和定性不准案40余件,所办理的案件,经多次上级院的抽查和横向的交叉检查,都获好评,件件都成为“精品案”、“样板案”。在长期执法办案的摸爬滚打实践中,邓迎红同志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业务娴熟精湛有口皆啤,2002年省检察院举行首次主诉检察官任职考试,邓迎红同志以鹰潭市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主诉检察官资格,2006年在全省检察系统公诉人大赛时,一路过关斩将,在强手林立中脱颖而出,一举夺得“全省优秀公诉人”桂冠,2008年度,又获鹰潭市“检察业务尖子”和本院“办案能手”殊荣。
周美蓉:不屈不挠的女人花
周美蓉同志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把青春和热血都奉献到贵溪的检察事业上。从1998年调任批捕科(现为侦监科)副科长以来,不断强化质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上精益求精,14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00余件,审查批准逮捕700多件,无一案件被申请复议或复核,无一错案,批捕准确率达100%,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2001年周美蓉丈夫患上结肠癌后,当时她儿子正上高中,这边还要照顾病重的丈夫,压力很大。在她从不因此而影响工作,牺牲了无数个节假日,以顽强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支撑着家庭,坚守着岗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11年来,一边是亲人的病痛,一边是公平正义的号角,她坚持下来了,而且做到了。2011年,她丈夫终因医治无效,与世长辞,在巨大的悲痛面前,她并没有颓废,处理完家事后第二天她又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生活的磨砺使周美蓉更加乐观和豁达。在侦监科的14年间,她先后协助了三任科长工作,自己从来不向组织上提要求,每次评优评先她都予以推脱,她的这种生活态度感染了检察院的每一名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