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聘任仪式上,主持人宣读了听证员聘任决定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德隐,检委会专职委员邓迎红为听证员颁发聘书。
此次选聘的20名听证员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律师构成,并专聘1名心理咨询师。这20名听证员将在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参与听证活动、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并独立发表评议观点,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与会2位听证员代表就检察听证工作的意见及今后履职打算进行发言并做出承诺。
听证员代表何美芳表示“很荣幸被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检察听证员,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负有监督职责,能有这样的机会近距离感受检察办案,共同为检察办案更公开、更公平、更公正尽职尽责,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尽快进入角色,在履职中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把握好听证工作的尺度、角度,既当好检察办案的参谋,又履行好监督职责。”
听证员代表何接华说:“受聘担任检察听证员,既是检察机关对我们的信任,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重托。我将全力参与到检察听证工作中来,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社会力量,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严格遵守听证工作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紧紧围绕听证员职责,依法公正评议案件,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
活动最后,新聘任听证员签订听证员保密协议,并参观了院检察听证室。
此次聘任听证员,是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的又一创新举措。2022年以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了32次听证会,涉及案件类型包括公益诉讼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等,邀请听证人员95人次。听证会的召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下一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将为听证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健全经常性联系工作机制,坚持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好的经验做法,使听证员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不断扩大听证工作影响力,展现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