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法网 文:姜卫华 图:姚卫东
2020年以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江西省院、鹰潭市院有关精神,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案-件比”并取得实效,“案-件比”从5月的2.18降至8月份的1.26。
研究案情严把案件质量关
该院依案件类别和相关业务成立19个办案组,实行专业化办案,对部分人员进行调整,做到了办案数量、检察官及助理、书记员搭配相对均衡;院领导带头办理复杂类型案件且提高办案比例等做法,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依案件类别将“案-件比”分解压实,为降低“案-件比”奠定基础。
检察、公安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
通过汇总业务数据、调取案件评查报告、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梳理出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二审上诉3项导致“案-件比”居高不下的关键因素,并以此为抓手,多方联动,推动降低“案-件比”,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以康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和张某某污染环境案为抓手,积极引导侦查,效果明显;以案件问题为导向,在贵溪市公安局开展《案件质量评析》系列座谈会;积极筹建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贵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实时监督的转变。规范“二退三延”和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继续侦查提纲审核程序,严格补充侦查提纲审批程序,确保退查质量:规定凡一退案件必须提前10天报部门负责人审核,二退案件必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
检察办案人员亲临案发现场引导取证
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决策把关、催办督办,狠抓流程监控。突出重点预警,对将要到期案件进行电话提醒、跟踪催办;对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违规办案情节严重案件,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同时纳入检察人员司法档案,作为业绩考评、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