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0年8月,杨某、夏某等5人受白某雇请,在白某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白某拖欠杨某、夏某等5人劳动报酬7万余元。2022年1月19日,杨某、夏某等5人向贵溪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贵溪市检察院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多次与白某沟通未果,决定支持杨某、夏某等5人起诉。在引导和帮助杨某、夏某等5人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后,依法向贵溪市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贵溪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支持杨某、夏某等5人讨薪维权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了有关证据。
经审理,杨某、夏某等5人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其中1起达成调解、4起依法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