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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平安贵溪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并再次获评“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年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件81人,起诉“保护伞”案件3件3人,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38条,实现了积案清零;积极推进“黄赌毒”专项整治,审查起诉81件151人;助力追缴涉案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00余万元,实现了打财断血、除恶务尽。院领导领办涉黑涉恶案件,示范作用明显,一批在本地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被提起公诉,如杨某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项某某等10人以河道采砂客商为敲诈勒索对象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坚决打伞破网,依法起诉吴某某徇私枉法、樊某某受贿和滥用职权案。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审查起诉6件19人。着力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12件20人,起诉15件28人。启动“生态检察流动服务车”,每月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检察宣传活动。围绕精准脱贫,本院抽调23名干警与65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0余个。注重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筹集项目资金20余万元。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形成合力,依法打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犯罪行为,起诉侵吞扶贫资金犯罪1人,挽回经济损失38万余元。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全年对4件4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救助资金共计9万元。

反邪教维护政治安全。利用集中管辖优势,全年起诉邪教案件4件14人,成功捣毁“全能神”邪教组织浙闽牧区赣北区作曲窝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被有效扼制,全力维护政治安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办案推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对属地发生涉黑涉恶案件及存在采砂采矿行业不规范现象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8份。在执法办案中践行“枫桥经验”,全年因刑事和解不起诉15件19人,社会关系得到有效修复。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全年85件次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

持续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立民营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贵溪经济开发区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共11人各联系1家非公企业进行挂点服务,全年走访60余次,协调解决非公企业诉求6件。

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共商落实举措,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督促、指导学校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大性侵儿童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校园安全。本院班子成员等共11人被聘任为全市12所城区、乡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进校授课14次。在贵溪市第一中学设立“护燕”法治工作站,组织学生观摩庭审并座谈,零距离接触法律。

积极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与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联合行动方案,明确监督的重点领域,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对医院用药、药店售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多所校园周边小卖部及食堂、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式的监管,提出整改意见30余条。

二、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审查逮捕376件482人,同比分别提升9.62%、9.3%;审查起诉448件691人,同比分别提升28%、26.56%,其中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人、撤案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4起、遗漏同案犯8人,提起抗诉3件4人。对19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全覆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7人次,变更强制措施29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与公安、法院、司法局沟通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49件352人,平均适用率为43.4%,其中9-12月份平均适用率达到77.18%,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耐心细致的接访,有效拓宽案源渠道。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与去年相比上升128%,其中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0份,向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支持起诉1件农民工讨薪案;通过一体化办案模式,协助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对章某虚假诉讼案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对1件群众诉求不合理的申请监督案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的决定,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了“助力厕所革命”、“规范红石开采”、“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到位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针对江西省人大内资委“环保赣江行”发现的问题,结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集中监督活动,对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更新设备,切实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该项工作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对我市该项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

三、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上下功夫。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清除“四风”,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不良习气。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警集中收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前往党建展览馆参观学习、赴周坊革命烈士纪念馆重温红色革命史等系列活动,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增强队伍凝聚力。

不断提升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根据最高检关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统一部署,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领导班子在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方面持续优化;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检务保障得到全面提升,全院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呈现持续发展势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及相关网络课程学习,积极开展质量评查,推动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整体提升。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逐条整改、落实到位,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常态化报送有关文件、信息和材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取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帮助;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畅通接受监督的渠道。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法律监督的成效与市委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质效还有待提升;三是在服务保障贵溪高质量发展中,检察机关的举措需更加务实有效。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的一年。本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奋进强市、产业旺市、品质立市、实干兴市”的工作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新契机,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积极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检察保障,用心用力助力三大攻坚战,精锐出击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精细服务非公经济,为贵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强履职谋发展。更新检察理念,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找准补短板强弱项的发力点。对照“案-件比”,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以典型案例办理为牵引,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

三是抓队伍竖标杆。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切实发挥把方向、谋大局的作用;深入开展检察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强化政治素质建设;以高质量的实战培训、案例实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能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是检察机关的光荣使命。新的一年,贵溪检察全体人员将坚守初心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努力担当作为,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贵溪继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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