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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办案篇|“爱群团队”赴乡村,促调解忧止纷争
时间:2023-09-11  作者:王平、张筱婷、刘倩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往十年终两散

纠缠不清酿祸端

且看“爱群团队”

如何化解这起情感纠纷


力促案结事了

近日,贵溪市公安局移送宋某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向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阅卷审查后,为查明宋某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深入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最终查明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宋某被依法释放。

会同多方力量

做好调解工作

案件办结,事却未了,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宋某与被害人张某原系交往十年的男女朋友,因多重原因二人分手,考虑到宋某与张某的情感纠纷仍然存在,赔偿也未谈好,作为“爱群释法说理团队”的成员,办案检察官并未就此结案。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纠纷,检察官随即联系辖区派出所、乡镇、村委干部以及宋某的辩护律师,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多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写下承诺书,并与张某就借贷纠纷等问题签订调解协议。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案件办理中持续传承“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原控申科长张爱群同志化解矛盾工作经验,将其总结的“把板凳拉进一点”、“把大事当小事就会出事”、“绝不推三阻四”等工作理念不断落实到办案中去,以坚定不移的“爱群”情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解决好群众心中的急难愁盼,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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