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贵溪市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创建“益心为农”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依法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5件,推动复垦复耕复绿耕地1200余亩,所办案件先后获评江西省检察院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耕地保护专刊案例。
2018年以来,某草坪科技有限公司占用辖区内590余亩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草皮,每次收割草皮就会挖走一层土壤,导致基本农田的表土层流失,破坏土壤肥力,出现碱解氮、速效钾和有效磷不同程度下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左图整改前:占用农田种植草皮
右图整改后:种植玉米
为守护耕地红线,维护粮食安全,该院于2023年5月分别向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粮食局、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整改,目前已督促该公司退出345亩用于种植大豆、玉米,剩余面积均已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复垦复耕。
耕地“一亩都不能少”
2021年,某村小组进行“新农村”建设,占用了集体所有的涉案地块建设村民活动广场,并对该地块进行硬化,建有娱乐健身设施、停车场。经测绘,该村民活动广场占地面积1311平方米,均为农用地,其中基本农田99平方米,水田682平方米,农村道路12平方米,坑塘水面518平方米。
左图整改前:村民广场占用耕地
右图整改后:复垦复耕并种植了荞麦作物
针对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仍不纠正的情形,该院于2023年9月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在庭审期间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村民活动广场进行全面拆除,对1.97亩农用地复垦复耕并种植了荞麦作物。
挖个鱼塘 坐个牢房
2018年以来,黄某先后承租村民基本农田40余亩,挖成四个小鱼塘用于发展养殖业,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层破坏、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左图整改前:挖塘养鱼
右图整改后:全部恢复种植水稻
该院在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黄某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依托行刑衔接机制,该院监督公安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立案,有力推动涉案当事人对被占用和破坏的40余亩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复耕。目前,涉案基本农田已全部恢复种植水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