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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重阳丨司法救助温情护老
时间:2024-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阳节当天,贵溪市检察院干警走进救助对象王某家中,对老人进行回访和慰问。王老精神状态较上次明显好转,看到熟悉的面孔,他主动和检察干警分享起自己的生活近况。






儿子离世

生活陷入困境


2023年10月,肇事司机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贵溪市郊区一十字交叉路口时,与王某甲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刘某逃离了事故现场,王某甲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认定,刘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案发后,刘某支付王某甲抢救治疗费用后再无赔偿能力,致使依靠王某甲赡养的王某生活陷入困境。



能动履职

主动及时救助


贵溪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工作理念,刘某交通肇事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人员发现该线索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王某因儿子王某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年逾古稀且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因案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该院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并及时发放救助金,帮助缓解燃眉之急。既要及时救助,更要长期帮扶,该院协调相关部门为王某办理了低保,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



实地回访

关心关爱老人


重阳节当天,该院干警联系当地村委会,与村干部一起登门回访王某,了解他近期生活情况、身体心理状况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鼓励他坚定生活信心。老人感动地说:“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是检察机关的关心帮助我们走出困境,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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