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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10年有期徒刑+409万惩罚性赔偿,90后小伙栽了
时间:2024-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这些保健品里违法添加了药物成分,不正确使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所以这类保健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近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近日办理的李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封举报信

牵出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年底,家住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的陈某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了一封举报信,信中称其购买了3盒“植物壮根素”,服用后出现了头晕、恶心的症状。市场监管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受理线索后进行了立案调查。2023年8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查获“一片大好”“龙延丹”等46种成人保健品。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保健品补充鉴定,并查明李某前科劣迹、进货渠道、进货价格以及销售方式、销售数额等情况。

曾因非法销售保健品获刑

6年后重操旧业

经鉴定,陈某提交的“植物壮根素”以及从李某处查获的“一片大好”“龙延丹”等47种保健品中均检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成分。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发现,李某出生于1991年,早在2013年,李某就因非法销售保健品、减肥药等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19年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李某又在明知进购的成人保健品无合法来源,服用后可能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然长期进购各类成人保健品,通过发布网络广告、社交账号、快递发货等方式销售至全国各地,并通过顺丰代收、微信号收款等方式对外收取货款,从中赚取巨额差价,销售数额竟高达409万余元。

409万元惩罚性赔偿

获法院判决支持

李某的行为导致大量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食品流入市场,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安全产生重大损害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4年1月,检察机关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鉴于李某曾有销售假药的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大,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销售范围广,销售金额大,2024年2月28日,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李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409万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近日,经一审、二审开庭审理,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专项整治同步跟进


检察机关以该案为切入点,对辖区内6起销售有毒有害成人保健食品的刑事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成人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成人用品店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共依法关停严重违法违规店铺4家,作出行政处罚4件,有效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了辖区内成人用品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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