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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双轨救助为 困境儿童点亮希望之光
时间:2025-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为两名因案陷入困境的儿童倩倩、恬恬(均为化名)送上特殊礼物——通过与民政部门协作,将两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体系,让法治的温度与社会的温情共同守护儿童成长之路。





司法救助“及时雨”


该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倩倩、恬恬的父母因涉及刑事案件无法履行抚养义务,且两姐弟尚在小学就读,无独立收入来源,陷入生活的绝境。该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提请上级院联合救助,为两姐弟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燃眉之急;同时,针对刑事案件特殊性,检察官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孩子走出阴影,点亮希望之光。




社会救助“接力棒”


依托江西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该院为推动倩倩、恬恬两姐弟救助长效化,主动对接市民政局,及时移送社会救助线索。贵溪市民政局开通“绿色通道”,仅用3个工作日便完成对倩倩、恬恬两姐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并自当月起发放生活补贴。同时该院就两姐弟上学、医疗等问题将进一步协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基本保障。




检察官说法

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司法救助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社会救助是什么?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并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应救即救”原则,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多元救助格局,不断传递检察温情,为受害困难群众撑起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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