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机关的及时帮助,给我父亲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让我们有了继续治疗的希望,非常感谢你们!”近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蔡某家人当面感谢。
2024年9月,肇事司机童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贵溪市某路口时,撞到正在步行过马路的蔡某,致使蔡某受重伤。经认定,童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案发后,童某支付蔡某抢救治疗费用后再无赔偿能力,但蔡某仍处于昏迷状态,后续治疗及护理费用告急。
童某交通肇事案移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人员发现救助线索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蔡某因该交通事故受重伤昏迷未醒,由其子女轮流照顾,且每月护理及后续治疗费用较高,该家庭无力承受,因案生活陷入困境。蔡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并及时发放救助金,帮助渡过难关。
经向蔡某家人回访了解,蔡某病情逐渐稳定,对今后的生活有了信心。
今年以来,该院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司法担当守护民生底线,主动、及时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32人,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4.3万元,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解决急迫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