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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全国生态日丨普法进山护青绿!
时间:2026-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提升林区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守护阳际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近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走进双圳林场,开展沉浸式、接地气的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把生态法治课堂搬到山林一线、送到群众家门口。

“以前的《环境保护法》和现在的《生态环境法典》有什么区别?”

“自家山上的树木,我能不能砍掉去卖?多大数量算违法?”

“我在地里放夹子,只是想吓跑野猪,没想抓它,这也算违法吗?”

在双圳村委会广场,检察干警用大白话、接地气的方式,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山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非法采伐、违规用火、污染环境等常见问题开展普法宣讲。区别于传统枯燥宣讲,本次活动普法课堂+趣味互动双结合:通过问答互动、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让生态法律知识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现场村民积极参与、踊跃提问,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读懂生态保护法律红线,真正实现普法入脑、入心、入行。

普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联合召开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交流会,围绕阳际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现状、林区常见违法风险、行刑衔接、法检联动、常态化生态治理等重点内容深入交流。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近200份,为林区周围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社会知晓度。下一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山林、水体、耕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深化多部门联合共治,守护山水林田湖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法治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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