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贵溪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JY2026-GXJT-091527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2026-GXJT-0915270
项目名称:贵溪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3408.1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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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服务期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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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 |
313408.18 |
3年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且服务内容及采购需求不变、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6年09月24日—2026年09月29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通过邮箱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相关材料发送至236606080@qq.com电子邮箱。
报名需提供资料为:
(1) 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递交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金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贵溪大道万和城A区3S-9号楼一层111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有意向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2. 获取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贵溪市五宜路与府禾路交叉口西北140米
联系方式:李伟华
电话:15070100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西省金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贵溪市高石路万和城A区3S-9-111店面(党校对面)
项目联系人:田其芳
电 话:18046883491
电子函件:236606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