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波在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作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贵溪检察
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鹰潭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服务保障我市打造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主阵地、争当“世界铜都创新谷”主力军、当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排头兵、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鹰潭核心区,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继续保留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4人次荣获国家及省级荣誉,4篇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聚焦发展大局
彰显检察担当
在平安贵溪建设中担当作为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依法善为
聚焦铜产业发展需求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积极作为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紧扣民生福祉
践行检察初心
1
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2
强化特殊群体保障
3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一体推进未成年人
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
4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深耕主责主业
守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
01
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81件。全面强化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13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9件。
02
持续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
03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9件,起诉15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案件3件4人。
04
稳慎履行检察侦查职责,依法查处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1件1人。
05
扎实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25件;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刑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件;强化监外执行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人。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
始终把深层次监督、实质性监督作为重要着力点,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7件。
聚焦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等监督重点,提出检察建议19件,均获采纳。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协同法院建立执行协作配合机制,针对“带财终本”“隐匿财产”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件,推动执行到位12万元。针对因工致残未获赔偿等情形,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5件。
落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在办理曾某某申请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中,通过调查核实、制发检察建议,联合法院、民政部门纠正一起长达11年的错误婚姻登记。
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4件,提出检察意见32件,督促作出行政处罚32人,防止当罚不罚。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有力推动受损公益得到修复。
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部署,联合人大、文旅、住建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协同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令2份,推动投入资金400余万元、保护文物289处,办理的杨某某等3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推动修复农用地100余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4.3万元,加强林业生态法治保护的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作典型交流发言,2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加强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核查“带薪留置、羁押、服刑”线索23条,联合社保、教体等部门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待遇、养老金等36.2万元,助力国有财产及时归仓。
强化党建引领
激发队伍动能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
一以贯之夯实能力根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强担当精准服务中心大局
三是以更实举措用心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以更优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