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的一个晚上,一道尖锐的报警声在一民宿内停车场内响起,一个黑影匆匆忙忙逃离停车场,一夜之间,停车场内多辆汽车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近日,贵溪市检察院办理的舒某盗窃案,被告人舒某从2017年至2025年间,3次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仍不思悔改,三个月后“重操旧业”,跨省流窜作案,妄图逃避司法追究,最终难逃法网、身陷囹圄。
2025年9月份,刚刑满释放不久的舒某驾驶白色踏板摩托车从其老家四川出发,准备到湖北、安徽、江西、江苏等地游玩,在此过程中,舒某滋生贪念,准备“重操旧业”,获取“游玩经费”。9月的一天,舒某骑车窜至龙虎山一民宿内,发现车内放有物品,便使用螺丝刀撬开车窗玻璃盗窃财物。当晚,舒某连续盗窃3辆汽车,直至车辆发出报警声,才慌忙逃走,之后逃至江苏省。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5686元;3辆汽车维修费用共计17710元。
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发现舒某还有其他犯罪事实,遂引导公安关联其他地区的被害人,查明其在黄山的另一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该院经审查认为,舒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入室盗窃、破坏性手段盗窃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系累犯,应对以舒某盗窃罪提请公诉。最终,舒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一次获取不义之财、每一次触碰法律的底线,最终可能换来牢狱之灾。同时,提醒大家,节假日出门游玩,开心归开心,记得锁好车门、别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随身看好手机钱包,不要让小偷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