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眉鸟鸣声清亮悦耳,是山林间极具特色的野生鸟类,更是维系自然生态循环、筑牢生物多样性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少数群众心存侥幸、漠视法律,为一己喜好私设网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肆意破坏生态资源,最终触碰法律红线,身陷囹圄,最终付出了“判刑+赔偿”的沉重法律代价。
“爱鸟”偏航逐私欲
违规猎捕酿恶果
家住山区的王某自幼喜爱画眉鸟,对其清亮的啼叫声尤为偏爱。在贵溪务工期间,王某听闻屋后山林常有画眉鸟栖息鸣叫,便萌生了猎捕画眉鸟饲养赏玩的念头。
2021年至2024年9月底,其在明知野生画眉鸟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为满足个人驯养爱好,私自购置粘网等猎捕工具,多次非法猎捕画眉鸟,累计猎捕数量达20只,并长期私自笼养私藏。
后续,王某将猎捕的20只画眉鸟全部转赠给同好者聂某。聂某在接受画眉鸟后并未妥善养护,反而多次转手转卖、转赠他人,直至案发,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的画眉鸟仅剩5只。经鉴定,王某所猎捕的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所猎捕的20只画眉鸟总价值为十万元。王某肆意猎捕、流转野生保护鸟类的行为,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履职惩犯罪
司法护绿补生态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细致梳理,依法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经审查认定,王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画眉鸟20只,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生态保护无小事,检察履职有担当。为全方位守护生态环境,挽回公共利益损失,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发力,践行“破坏必担责、损害必修复”的生态司法理念,深入研判本案造成的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资源受损等实际危害后果,依法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主张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令王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7500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以案为鉴鸣警钟
普法守绿筑屏障
一纸判决,让囚禁画眉鸟的“鸟笼”变为囚禁自身的“牢笼”,也为肆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敲响了警钟。近年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检察职能,聚焦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突出生态违法犯罪,持续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坚持“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以精准司法打击构建全方位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全力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安全。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绿水青山来之不易,山林野外绝非法外之地。宠物鸟也有“红线”,画眉、鹩哥、百灵鸟等传统笼养鸟,如今已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个人无证饲养即违法;放生是最好的“成全”: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人非法饲养或捕捉野生鸟类,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让鸟儿回归山林,才是真正的爱护。